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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二次装修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29 丨 阅读次数:439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二次装修项目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

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社会[2012]448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

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约 49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闽台交流合作中心二次

装修项目工程造价约 490 万元,范围包括室内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6.0912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

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

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

查不合格处理。

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

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

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


理。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

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

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牵头人(或称主

办方)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

[2009]7 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17日08时00分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www.qzzb.gov.cn)”,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

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

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2791308。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 17:00 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


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使用二

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

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

要把 CA 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

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 值

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 ,邮编: 362000

电话: 黄老师 ,联系人: 0595-2291982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拓 1 幢 201,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qzjszj@163.com

电话:18120622126,传真:0595-22766760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督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