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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丨 阅读次数:7875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以下简称快速调查)是住建部建立的一项重要统计调查制度,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行业发展监测评估提供大量基础数据,由住建部核准的特级、一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以下简称部颁资质企业),均应落实该制度。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472家部颁资质企业应参加该快速调查制度(名单见附件1)。

  据住建部通报,我省共有73家部颁资质企业2016年全年各月均未填报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另查询,还有107家企业部分月份未报送报表(名单见附件2)。以上180家企业务必按住建部要求,于2017年2月28日前补报2016年各月统计数据。对未完成补报的企业,省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5.3.8之规定予以扣分。

  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建筑业企业一定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建筑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7〕1号)和其他有关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通知辖区内企业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及时审核数据的准确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准确。

  附件:1.全省应参加快速调查制度部颁资质企业

     2.未填报快速调查统计报表部颁资质企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