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595-88585288
咨询邮箱:fjqfjt@163.com
欢迎您访问-泉发建设集团官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具有各类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3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8人,工程师116人,各类资质建造师156人。拥有各类大中型机械设备374台,总功率达27031千瓦。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7-11-30 丨 阅读次数:761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19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 A 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泉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局以泉开管经[2017]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 14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种植与养护、苗木场内、外移植、现状地被植物挖除、

围墙装饰处理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0.4437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

林绿化施工。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

建筑[2015]35 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 级园林专

业的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有经过专业培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

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

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

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现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

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

段。

- 1 -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 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

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

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375830983。招标人

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

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一)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91 号)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8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

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

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收讫证明》。

- 2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

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

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

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

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

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

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 86 号勤政楼,邮编:362006

电话:18906090797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 601 室,邮编:362000

电话: 15375830983

联系人: 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管部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595-22356096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