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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植物园一期强电工程
发布时间:2017-12-16 丨 阅读次数:769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2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植物园一期强电工程已由泉发改审[2014]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3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电缆埋管中碱玻璃钢管Φ100 336m;开闭所及 1#、2#、3#、4#

配电室 干式变-400/10 2 台,干式变-200/10 2 台,干式变-250/10 1 台,各类高低压

柜 39 座;10KV 电缆3250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0.890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

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顺利送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

建筑[2015]35 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

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

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理。

3.2.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

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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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 号)文件执行。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

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

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须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 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

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

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160961681。招标人不另行出售

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分前到账:

(一)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205 号)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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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


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

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

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

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

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

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

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

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

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田安北路兰台路园林大厦 ,邮编:362000

电话:22105351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 1102 室,邮编:362000

电话:18160961681

联系人:小苏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管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5-221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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