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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污水管道工程
发布时间:2018-01-06 丨 阅读次数:791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污水管道工程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

〔2014〕371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

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建惠

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 997.9837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晋江市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总造价约为

997.9837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排水工程(污水主管及污水支管)等,

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300m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 997.9837 万元 (大写:玖佰

玖拾柒万玖仟捌佰叁拾柒元整);

2.5. 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 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 年 9 月 15 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 年 9 月 16 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

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

274 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

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

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

[2009]7 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采取无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qzzb.gov.cn)”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

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

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

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

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账号:

42475837945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投标保证金 19.9 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应

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

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

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文[2017]278 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

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

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 U 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


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

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签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逾期

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

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委员会(盖章);

地址:晋江市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委员会,邮编: 362200 ;

电话:18859986666;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龙兴路 43 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85353788&17759990009,传真: 0595-88155222;

联系人:小余。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监督部门:晋江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