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24.4.1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公示
- 泉职改〔2023〕88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张雪玲等299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胡志伟等96位同志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石狮市政府蔡俊龙副市长一行莅临我司指导工作
- 关于对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予以表扬的通知
- 24.1.22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康家耀等283位同志建筑类工程师、李晓惠等94位同志建筑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泉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3.10.13关于对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 23.7.18泉州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尤笑治等161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环土局、执法局,省属有关企业:
2019年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召开,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安全生产是生命线、底线、红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从年初就要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请各地结合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8〕97号)要求,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所有房建市政在建工程参建各方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18〕66号)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并在系统登记留痕,监管部门重点抽查脚手架、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杜绝盲目抢赶工期、抢赶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
二、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的通知》(闽建城函〔2018〕249号)要求,做好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市政桥梁隧道、市容环卫、垃圾处理、城市公园等的安全工作,组织排查重点环节、部位,加强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安全运行。
三、做好农房建设及房屋使用安全工作。按照省厅《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9〕1号)要求,压实建房户和工匠主体责任,落实镇村监管巡查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服务责任。加强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省厅,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系统各单位、企业和工程项目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