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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丨 阅读次数:7715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省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现场在用安全帽、安全带和密目式安全立网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随机抽取辖区内3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检测报告等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二)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抽查3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和《安全网》(GB5275)的规定对其主要性能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为:

  1、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

  2、安全带:整体静态负荷、整体动态负荷。

  3、密目式安全立网:阻燃性能、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督促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施工现场在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现场在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抽查项目的结果按附件要求汇总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厅(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58063318@qq.com),联系电话:0591-87617511,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住建厅金山办公区6层603室。

  附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统计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