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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办督查室通报我省工程质量监管平台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14 丨 阅读次数:7641
接到国办督查室通报后,中共福建省住建厅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坚持立行立改,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查摆分析,逐一对照国办督查室通报的问题,照单全收,依法依规严格整改落实。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立即暂停数据采用。2019年8月,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收到对技术服务商的有关问题反映后,立即暂停采信平台数据作为信用评价、黑名单、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的依据,对监管平台进行改造完善。监管平台暂停期间,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回弹、取芯抽查抽测数量,确保工程质量。
二、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搭车”收费问题。一是鉴于技术服务商不诚信行为,责成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依法终止系统维护合同,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方式,依法公开择优选取技术服务商,确保不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逐个企业核实技术服务商借用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不合理收费情况,责成技术服务商退还。三是对技术服务商涉及的生产数据采集弄虚作假、恶意攻击入侵监管平台等事项,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我厅将根据公安部门的结论,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厅党组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是改革方向,监管平台运行以来,有效防止了商品混凝土偷工减料,对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维护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厅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该平台功能,并加强过程监管,切实防止增加企业负担,确保平台在监管和服务中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