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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丨 阅读次数:605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闽建筑〔20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和《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泉发改规﹝2022﹞3号)精神,我市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除了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外,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经商市发改委,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统一使用闽建筑〔2022〕5号附件中的《投标保函(格式)》,勘察、设计、监理投标电子保函可参照使用闽建筑〔2022〕5号附件中的《投标保函(格式)》。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